火葬和水葬
2012年03月22日 来源:本站
火葬,是将尸体装殓后,用火焚化,保存骨灰。此葬法先行于少数民族。《后汉书》载:“羌人死则烧其尸”。《南史·林邑传》记:“死者焚之中野,谓之火葬”。《隋书》中的《赤土传》、《石国传》都有纵火焚尸习俗的记载。佛教传入我国以后,佛教徙实行火葬,对汉族产生了影响,汉族在宋代已有了火葬习俗,《宋史·礼志》中曾有记载。江南一些地方建有“化人亭”,专门用来进行火葬。元代,火葬更为盛行。据《马可波罗游记》载,京、冀、晋、江、浙、巴蜀等均有“人死焚其尸”之俗。由于火葬与儒家礼教不合,因此元、明、清三朝都有禁止汉族火葬的法令。火禁在汉族中较为少见,只是在少数民族中沿袭。直到现在,虽然政府倡导火葬,但民间仍不习惯,总以为土葬安生。城市的安葬习俗已彻底得到了改变,大多实行火葬。这里既有政府法令的效用,环境的限制,也有人们信仰习俗转变的因素。农村,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地方,要完全实行火葬还要有一个过程。1956年4月27日,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,会议休息时,秘书递给毛泽东主席一个折子,折子的内容是倡导实行火葬的。倡议书曰:“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,不需用棺木,可以节约装殓和埋葬的费用……”倡议书提出国家机关人员如赞成火葬可在后面签名。毛泽东看完折子后,连声称好,并第一个签了名。时参加会议的有15人签了名。1958年2月,任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的黄敬去世后,按本人意愿实行火花。他是第一个实行火化的高级干部。1960年6年1日,国家领导人林伯渠(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全国人大副委员长)第一个接受火葬。党和国家领导人、高级干部带头实行火葬,使火葬在全城市得以实施。
水葬,在我国不普遍,康藏地区有此葬法。人死后,由喇嘛诵经,然后投入江河中,也有的盛于木匣中,到江河急流处打碎木匣,沉尸于江河中。沿海地区有将棺木置于海滩,利用潮涨冲入大海而水葬的。水葬也用于处理特殊死亡,如四川大渡河沿岸的汉族,过去对得传染病而死的人实行水葬。云南傣族对暴死、难产死、凶死者实行水葬。由于水葬污染水域,各朝各代都力求革除。改革开放以来,人们的思想、观念有了很大变化。1988年4月26日,广东率先举行海葬仪式,一艘大船载着420盒先人骨灰,在导航轮引导,海军军舰的护送下驶向珠江口外海域,在哀乐声中家属们把骨灰撒向大海。整个仪式严肃穆。新式海葬由于经济、卫生、方便、具有纪意义,在城市,特别是沿海城市逐渐得到了推广。
水葬,在我国不普遍,康藏地区有此葬法。人死后,由喇嘛诵经,然后投入江河中,也有的盛于木匣中,到江河急流处打碎木匣,沉尸于江河中。沿海地区有将棺木置于海滩,利用潮涨冲入大海而水葬的。水葬也用于处理特殊死亡,如四川大渡河沿岸的汉族,过去对得传染病而死的人实行水葬。云南傣族对暴死、难产死、凶死者实行水葬。由于水葬污染水域,各朝各代都力求革除。改革开放以来,人们的思想、观念有了很大变化。1988年4月26日,广东率先举行海葬仪式,一艘大船载着420盒先人骨灰,在导航轮引导,海军军舰的护送下驶向珠江口外海域,在哀乐声中家属们把骨灰撒向大海。整个仪式严肃穆。新式海葬由于经济、卫生、方便、具有纪意义,在城市,特别是沿海城市逐渐得到了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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