墓地使用年限为何是20年?
2017年07月17日 来源:本站原创
我国目前的公墓有两种,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墓,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
地,一般是在荒山上建造,不用花钱购买;城市公墓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,前者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提
供存放骨灰的场所,后者允许市场资本经营。
地,一般是在荒山上建造,不用花钱购买;城市公墓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,前者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提
供存放骨灰的场所,后者允许市场资本经营。
这就使很多人纳闷了,既然允许市场资本经营,那么墓地使用期限为什么是20年?实际上,有这样
一种说法:生前住的地方产权是70年,死后“住”的地方,“产权”是20年。
一种说法:生前住的地方产权是70年,死后“住”的地方,“产权”是20年。
因为在我国墓地和商品房一样,使用是有期限的。在经营性公墓给亲人买一块墓地,严格来说不叫
“买”,而是“租赁”,是获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,一般期限是20年。20年到期后,如果还想维持原状,就
得缴费续租。
“买”,而是“租赁”,是获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,一般期限是20年。20年到期后,如果还想维持原状,就
得缴费续租。
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中有这样的规定:公墓墓区土地归属国家或集体所有,
丧主不具有自行买卖或者转让的权利.
为啥是20年呢?对此,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称,严格来说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,而非墓穴租
约期限,因为1992年的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,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
得超过20年,但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,所以人们买一块墓地所花的钱实际上只能管20年。
丧主不具有自行买卖或者转让的权利.
为啥是20年呢?对此,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称,严格来说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,而非墓穴租
约期限,因为1992年的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明确规定,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
得超过20年,但并未对公墓使用期限作出明确规定,所以人们买一块墓地所花的钱实际上只能管20年。
到了1997年,国务院出台的《殡葬管理条例》首次规定墓穴是有使用年限的,具体年限由省级政府
规定;而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》则规定,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
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。
规定;而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》则规定,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
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。
此外,民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解释说:《公墓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20年使用周期是出于20年一
代人的考虑。
代人的考虑。
到期怎么办?
根据1992年的《办法》,最近这几年20年的期限已经陆续到期。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,山东、北京、
辽宁、重庆、内蒙古、云南、广西等地出现墓穴“到期潮”。到期后该怎么处理?该怎么续费?实际上直到
今天,关于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,相关立法还没有出台,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说法。
辽宁、重庆、内蒙古、云南、广西等地出现墓穴“到期潮”。到期后该怎么处理?该怎么续费?实际上直到
今天,关于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临的后续问题,相关立法还没有出台,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说法。
有些地方则出台了一些规定,不过续租价格、续租周期也不尽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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