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同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进行殡葬改革
2014年09月12日 来源:本站原创
大同市发布《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》,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。
通知要求,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国家和省、市各项规定,带头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办丧。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,自觉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他人合法权益,坚决制止在城区街道、居民区、公共场所搭建灵棚、停放遗体等行为。严禁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,铺张浪费,严禁借机收敛钱财。要带头实行火葬,倡导保护生态。在火葬区,党员、干部去世后必须火葬,禁止将遗体运到土葬区土葬,也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,不得超标准建墓碑,提倡墓碑平卧或小型化。无论是在火葬区还是在土葬改革区,党员、干部都应当带头实行生态安葬,采取骨灰存放、树葬等节地生态处理方式,积极参与骨灰撒散或者深埋、不留坟头。鼓励党员、干部去世后捐献遗体或器官。坚决制止铺张浪费、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,坚决制止为活人立墓、超标准建墓、建家族墓和将已经迁移或平毁的坟墓返迁或重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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